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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新城分局开展重点领域及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升专项执法检查

2021-04-29 09:17  新城区人民政府

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重点领域及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升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巩固提升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新城分局综合执法大队与分局环境监测站组成专项检查小组,结合辖区行业企业实际,于4月22日至4月27日开展了重点流域涉水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

4月27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杨震大队长一行对新城区西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西安昆仑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废水达标排放情况、污泥处置情况以及危废贮存管理情况进行了详细的监督指导,并就《省厅关于开展2021年重点领域及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升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做了详细地解读,要求企业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22日至27日分局共对辖区8家涉水行业企业进行了检查,分别是西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北方华山机电有限公司、西安黄河机电有限公司、西安昆仑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西安西光表面精饰有限公司等6家涉重金属工业企业,西安清华德人幸福制药有限公司、西安康华药业有限公司2家制药企业。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内容有:1.环保手续是否完善;2.废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是否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等违法问题;3.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情况,是否存在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环境问题;4.检查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落实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暗管偷排违法行为;5.检查运污车辆轨迹信息、运输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存在随意倾倒废水、污泥等环境违法问题。

通过现场执法检查和现场采样检测以及企业自行监测情况来看,辖区8家工业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废水处理设施均能正常运行,无暗管偷排、随意倾倒废水、污泥等环境违法行为,重金属、COD、氨氮、PH值等主要指标均能达标排放。

下一步,分局将继续按照省厅、市局通知要求,持续开展重点领域及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升专项执法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和定期采样检测等方式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对违法企业起到警钟长鸣、利剑高悬效应,不断巩固提升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水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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